8月2日,市渔政总站联合富阳渔政所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联合执法检查。此次检查了富阳五丰岛地区的无公害养殖单位5家,检查养殖单位是否建立并规范填写三项记录、药品库是否存放禁用药物等。对检查中发现的未及时处理过期药品的1家单位提出责令整改,对其他两家涉嫌未规范使用抗生素类药物的单位,由当地渔政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检查同时,对四家养殖单位的水产品,进行喹诺酮类药物残留现场快速检测,检测结果合格。
今年以来,我站根据省市“两禁一超”文件精神和杭州地区实际,联合属地渔政机构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风险排查。到目前为止,一线开展执法检查11次58人次,检查养殖单位37家,立案查处一起,抽检乌鳢、牛蛙等重点品种5批次,快速检测水产品27批次。近期,我站将继续组织各地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坚决遏制违法违规用药行为,保障全市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来源:杭州市渔政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