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春节即将来临,水产品又将迎来传统的消费旺季。为切实保障市区水产品消费安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1月19日至1月20日,绍兴市农业局渔政执法支队组织开展了节前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大检查活动。
检查人员对镜湖大和渔种场、鸿港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兴隆水产专业合作社、方圆观光农业园等十家水产养殖企业、基地进行了检查,重点对渔药、渔业饲料、渔业饲料添加剂等水产养殖投入品加强监督管理,要求养殖户对生产经营“三项记录”等台账加以健全规范,同时认真查找存在问题和隐患,防范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并结合检查实际,抽取了上述企业甲鱼、鳙鱼、鳊鱼等十个批次的样品进行检测。
今年以来,全市渔政部门切实夯实初级水产品监管工作,深入开展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风险摸排,排查养殖场(户)从养殖准备开始到上市销售,各个环节中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或苗头性问题,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造成的影响危害进行评估,提出预警和指导意见,全年共检查养殖单位375户次,责令整改5家,查处初级水产品案件1件,罚款1.8万元。同时根据农业部、省、市三级抽样任务,通过检打联动、专项行动等形式,增加抽样频率、扩大抽样范围和确保抽样的代表性,全市完成初级水产品抽样394个批次,其中市本级完成118个批次,包括省级36个批次,市级60个批次,配合农业部22个批次。绍兴市渔政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