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鳖协(2017)002号文件
各会员单位: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3〕95号]精神和《杭州市养鳖行业协会章程》,结合协会实际情况、物价等因素,在基本保证协会收支平衡和开展正常活动的经费需要。为了充分发挥协会的职能作用,更多、更好、更及时地为会员单位做好各项服务工作,根据《协会章程》和《柳州市龟类产业协会会员会费标准与收取办法》(经杭州市养鳖行业协会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有关规定,开始收缴2017年度会费(换届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团体会员:
会长单位会费人民币2万元。 副会长单位会费人民币1万元。
理事单位会费人民币3000元。 单位团体会员每年会费人民币1000元。
二、个人会员(含合作社):
每年交纳会费人民币300元。
会长、副会长、理事的任职以会费到帐为准,时间4月30日止。会费不到帐,自动退出理事会。会员在自愿原则下,可以交纳超过上述标准的会费。
请各会单位接通知后,按以上标准将会费通过银行、邮局或转帐汇入协会银行账号或秘书处,款到即邮寄发票。
协会开户银行:杭州市交通银行浣纱支行
账号:331066180010149027454
地址:杭州市中山中路268号,邮编:310001
联系电话:87026660, 手机:18989893172(赵天宇)13065700368(老王)
二 0 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抄报:杭州市民政局,杭州市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