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嘉兴海盐县镇联动处置一起甲鱼尾水污染案件
嘉兴日报记者 周伟达 通讯员 邱土荣 楼勇敏 5月10日,由嘉兴海盐县“五水共治”办、农经局、环保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组成的海盐县甲鱼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督查组在督查过程中发现,于城镇鸳鸯村东十二组一养殖户未经任何处理将甲鱼养殖废水直接排入北侧水沟,最终流入西侧河道。执法人员采集水样送检,检测报告显示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主要污染指标分别是劣五类水的30.5倍、41.5倍和270倍,属于严重超标。5月14日,于城镇人民政府对该养殖户的甲鱼温室大棚依照之前签订的环保承诺书进行拆除。
据了解,目前于城镇共有341户甲鱼养殖户,养殖面积3500亩,温室面积20万平方米,养殖量全县第一。甲鱼养殖尾水处理一直是治水攻坚的重点,于城镇今年4月制定并下发了《关于严禁甲鱼温室直排尾水和排放黑烟的告知书》,倡导甲鱼养殖户科学养殖,即温室甲鱼换外塘时的尾水严禁排放到沟渠和河道,应该加强尾水综合利用:一是直接排放到外塘,作为外塘养殖用水;二是排放到周边农田、低洼地、果园等进行综合利用;三是改造相关排放设施,建设沉淀池和净化池,做到达标排放。
“我们所查处的污染水环境的甲鱼养殖户,今年4月也签订了承诺书,表示会遵守相关内容,一旦违反,愿意接受相关环保处罚,甚至拆除退养,但是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他就不守诺言,肆意污染水环境,顶风作案,情节恶劣。”县“五水共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朱海洪说,治水成果来之不易,需要每位海盐人来守护。接下来,县“五水共治”办将联合环保、农经等部门共同行动,对水污染案件零容忍,严防养殖污染反弹。出处:嘉兴日报
二、嘉兴市开展农业部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
5月17日,为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切实保障公众食品安全,根据农业部和省海洋与渔业局文件要求,嘉兴市海洋与渔业局联合秀洲区、南湖区渔业局对四家水产养殖主体进行农业部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现场督查。抽查样本由农业部渔业环境及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长沙中心现场取样并进行检测。
本次监督抽检共抽检了6批次鲫鱼和2批次甲鱼,将对其进行孔雀石绿、氯霉素、甲基睾丸酮、硝基呋喃类代谢物等7种禁用药物检测。抽检过程中,抽样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抽样产品进行了现场取样、制样及封样,渔政执法人员全程监督,确保抽样工作规范有序。针对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隐患,本次抽查执法人员结合水产品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检查了养殖主体的仓库,并对生产、用药、销售记录(合格证出具)进行了全面核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当场责令整改。同时为推动绿色渔业发展,水产技术人员现场对养殖主体宣传了水产养殖尾水治理等绿色渔业发展措施,切实提高了水产养殖主体绿色发展理念。来源:嘉兴市水产技术推广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