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下午,兰溪市召开了温室龟鳖养殖污染整治工作会议,来自全市各镇乡、街道党政一把手及水务、农林等相关职能部门参加会议,这标志着我市温室龟鳖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全面启动。
经前期调查摸底,我市现有温室龟鳖养殖场136家,存量约有900万只,在全金华市仅次于婺城区,经市委、市政府反复论证研究,决定关停拆除全市范围内的温室大棚龟鳖养殖场,关停工作将在9月底前全面结束。为做好此项工作,成立由副市长何吉军为组长的市温室龟鳖养殖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整治办,统筹协调全市温室龟鳖养殖污染整治工作。
为鼓励养殖户自行拆除复垦养殖场,对在规定期限内自行关停拆除的温室龟鳖养殖场(户),以现场丈量的温室大棚面积为基准,以温室大棚面积核算数量(每平米按放养40只龟鳖取评估值),并按每只5元的标准进行补偿。同时,对在7月31日前自行拆除温室大棚并复垦的,按每只2.5元进行奖励;8月31日前完成的,按每只2元给予奖励;在9月30日前完成的,按每只1.5元进行奖励。对规定期限内未完成的,予以强制关停拆除,并不得享受任何补偿奖励。
会上,副市长何吉军作了重要讲话,他表示,兰溪温室龟鳖养殖量庞大,整治压力之大可想而知,温室龟鳖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是一块硬骨头、一场硬仗,事关“五水共治”成败的大局,要求全市上下都要把工作做细、做实。他同时要求,对于养殖户提前处理龟鳖的,请乡镇街道干部给予一定的帮助。来源:五水共治美丽兰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