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从源头上确保初级水产品的质量安全,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水产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会战”行动实施方案》(浙海渔业[2015]年9号)文件精神,吴兴区农林局加强领导,精心布署,结合本区实际排查摸底,集中查处相结合。区农业执法大队联合区水产站、农产品质检中心等相关科站对辖区内的水产专业合作社(户)、兽药经营店、饲料生产企业等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是否使用、销售违禁药物,对发现的问题责令改正并作处理,截止4月10日,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50余份,签订承诺书60余份,检查水产养殖场(户)80余家,责令整改2家。下一步工作重点:加大对辖区内的经营、生产环节的执法检查力度,坚决遏制初级水产品生产环节,“三前”环节滥用违禁药物、添加剂等现象,切实保障我区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让老百姓吃上绿色、安全、放心的水产品。来源:吴兴区农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