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肤毒性
斑丘疹/ 皮疹
分级
描述
Ⅰ级推荐
Ⅱ级推荐
Ⅲ级推荐
G1
斑疹/ 丘疹区域<10%全身体表面积(BSA),伴或不伴症状(例如:瘙痒、灼痛或紧绷)
继续ICIs 治疗
局部使用润肤剂
口服抗组胺药物
使用中等强度的糖皮质激素(局部外用)
必要时进行血常规、肝肾功能检查
G2
斑疹/ 丘疹区域占10%~30% 全身BSA,伴或不伴症状(例如: 瘙痒、灼痛或紧绷);日常使用工具受限
局部使用润肤剂
口服抗组胺药
使用强效的糖皮质激素外用和/ 或泼尼松,0.5~1mg/(kg·d)
考虑暂停ICIs治疗
必要时进行血常规、肝肾功能检查考虑转诊至皮肤科并行皮肤活组织检查
G3
强烈或广泛;持续性;日常生活自理明显受限或影响睡眠
暂停ICIs 治疗
泼尼松/ 甲基泼尼松龙,0.5~1mg/(kg•d)
口服抗组胺药
γ- 氨基丁酸(GABA)激动剂(加巴喷丁、普瑞巴林)
难治性瘙痒可考虑给予阿瑞吡坦或奥马珠单抗(如血IgE 水平升高)
皮肤科急会诊查血清IgE 和组胺
必要时进行血常规、肝肾功能检查,必要时取活检
大疱性皮炎/Stevens-Johnson 综合征(SJS)/ 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TEN)
分级
描述
Ⅰ级推荐
Ⅱ级推荐
Ⅲ级推荐
G1
无症状,水疱区域<10%全身BSA
暂停ICIs 治疗
使用强效的糖皮质激素外用
皮肤科急会诊
血常规、肝肾功能、电解质、C 反应蛋白(CRP)检查
G2
水疱覆盖BSA 占10%~30% 伴疼痛;日常使用工具受限
暂停ICIs 治疗,直至毒性
<1 级
泼尼松/ 甲基泼尼松龙,
0.5~1mg/(kg·d)
血常规、肝肾功能、电解质、CRP 检查
皮肤科急会诊
G3
水疱覆盖BSA>30%;日常生活自理明显受限,SJS 或者TEN
永久停用ICIs 治疗
泼尼松/ 甲基泼尼松龙,
1~2mg/(kg·d)
需要住院治疗,有指征入住ICU 监护或烧伤病房
请皮肤科、眼科、泌尿科急会诊
血常规、肝肾功能、电解质、CRP、补体等相关炎性因子检查
必要时皮肤活检
G4
水疱覆盖BSA>30%;合并水、电解质紊乱,
致死性SJS 或者TEN
皮肤毛细血管增生症(CCEP)
分级
描述
管理建议
G1
单个或多个结节, 最大径<10mm,伴或不伴有破裂出血
继续ICIs 治疗
针对出血的患者,予以局部处理防止感染
G2
单个或多个结节, 最大径>10mm,伴或不伴有破裂出血
继续ICIs 治疗
根据病情需要,考虑局部治疗,如激光或外科切除
针对出血的患者,予以局部处理防止感染
G3
多个结节,伴有感染
暂停ICIs 治疗,直至毒性降至1 级
根据病情需要,考虑局部治疗,如激光或外科切除
伴有局部感染的患者,行抗感染治疗
内分泌毒性
甲状腺功能减退
分级
描述
Ⅰ级推荐
Ⅱ级推荐
Ⅲ级推荐
G1
无症状:仅为临床或诊断所见;无需治疗
继续ICIs 治疗
监测TSH 及游离T4,每4~6 周1 次
如确诊为中枢性甲
状腺功能减退,参
照垂体炎治疗
G2
有症状:需要行甲状腺
激素替代疗法;工具性ADL受限
继续ICIs 治疗
TSH 升高(>10μIU/ml), 补充甲状腺素
监测TSH 及游离
T4,每4~6 周1 次
请内分泌科会诊
如确诊为中枢性甲
状腺功能减退,参
照垂体炎治疗
G3
严重症状:自理性ADL受限;需要住院治疗
G4
危及生命;需要紧急干预
甲状腺功能亢进
分级
描述
Ⅰ级推荐
Ⅱ级推荐
Ⅲ级推荐
G1
无症状:仅为临床或诊断所见;无需治疗
继续ICIs 治疗,如果有症状,普萘洛尔、美替洛尔或者阿替洛尔口服缓解症状,4~6 周后复查TFTs: 如果已经缓解,不需要进一步治疗;如果TSH 仍然低于正常值,游离T4/ 总T3 升高,建议行4 小时或24 小时摄碘率以明确是否有甲状腺机能亢进或毒性弥漫性甲状腺肿(Graves 病) 等
甲状腺功能亢进通常会发展为甲状腺功能减退,检测血清TSH 水平, 如果TSH>10μIU/ml,则开始补充甲状腺素
G2
有症状;需要行甲状腺激素抑制治疗;工具性ADL受限
G3
严重症状;自理性ADL受限;需要住院治疗
G4
危及生命;需要紧急治疗
垂体炎
分级
描述
Ⅰ级推荐
Ⅱ级推荐
Ⅲ级推荐
暂停ICIs 治疗,直至急性症状缓解
如果伴有临床症状,可予甲基泼尼松龙/ 泼尼松,1~2mg/(kg·d)
根据临床指征给予相应激素替代治疗
请内分泌科会诊
激素治疗期间重视患者宣教,感染、创伤等知识
原发性肾上腺功能减退
分级
描述
Ⅰ级推荐
Ⅱ级推荐
Ⅲ级推荐
暂停ICIs 治疗
在给予其他激素替代治疗之前,首先给予皮质类固醇以避免肾上腺危象
类固醇替代治疗:氢化可的松,20mg am,10mg pm,然后根据症状缓慢滴定给药剂量;或泼尼松初始剂量7.5mg或10mg,然后酌情减少至5mg,1 次/ 日和氟氢可的松 以0.1mg 的剂量开始给药,隔日1 次;然后根据血压、症状、下肢水肿和实验室检查结果进行增量或减量
如果血流动力学不稳定,住院治疗,并开始给予高剂量/应激剂量的类固醇
症状严重(低血压) 的患者可能需要大量补液(例如:生理盐水的量通常需要>2L)
请内分泌科会诊
动态评估血皮质醇、生化(包含电解质)、血清肾素水平
激素治疗
期间,应
重视向患
者宣教感
染、创伤
等知识
高血糖(首选空腹血糖)
分级
描述
Ⅰ级推荐
Ⅱ级推荐
Ⅲ级推荐
G1
空腹血糖
<8.9mmol/L
新发高血糖<11.1mmol/L 和/或2 型糖尿病病史且不伴糖尿病酮症酸中毒(DKA),建议:继续ICIs 治疗,治疗期间应动态监测血糖,调整饮食和生活方式,按相应指南给予药物治疗
如果患者有症状和/或血糖持续无法控制,考虑请内分泌科会诊
G2
空腹血糖8.9~13.9mmol/L
新发空腹血糖>11.1mmol/L或随机血糖>13.9mmol/L 或2 型糖尿病病史伴空腹/ 随机血糖>13.9mmol/L,建议:(1)完善血pH、基础代谢组合检查、尿或血浆酮体、β-羟基丁酸等
G3
空腹血糖
13.9~27.8mmol/L,需要住院治疗
(2) 如果尿或血酮体/ 阴离子间隙阳性,查C- 肽、抗谷氨酸脱羧酶抗体(GAD)、抗胰岛细胞抗体:
(3)DKA检查阴性,处理同“新发高血糖症<11.1mmol/L”
(4)DKA 检查阳性: 暂停ICIs 治疗,住院治疗,请内分泌科会诊,并按机构指南行DKA 管理,在住院治疗团队和/ 或内分泌专家的指导下使用胰岛素
G4
空腹血糖
>27.8mmol/L;危及生命
肝脏毒性
分级
描述
Ⅰ级推荐
Ⅱ级推荐
Ⅲ级推荐
G1
AST 或ALT<3 倍ULN(ULN)
总胆红素<1.5 倍ULN
继续ICIs 治疗
每周监测1 次肝功能
如肝功能稳定,适当减少监测频率
G2
AST 或ALT 3~5 倍ULN
总胆红素1.5~3 倍ULN
暂停ICIs 治疗
0.5~1mg/kg 泼尼松口服,如肝功能好转,缓慢减量,总疗程至少4 周
泼尼松剂量减至≤ 10mg/日,且肝脏毒性≤ 1 级,可重新ICIs 治疗
每3 天检测1 次肝功能
可选择肝脏活检
G3
AST 或ALT 5~20 倍ULN
总胆红素3~10 倍ULN
G4: 建议永久停用ICIs
治疗
静脉使用甲基泼尼松龙,1~2mg/kg,待肝脏毒性降至2 级后,可等效改换口服的泼尼松并继续缓慢减量,总疗程至少4 周,3 天后如肝功能无好转,考虑加用麦考酚酯(500~1000mg,2 次/ 日)
不推荐使用英夫利西单抗
G3:建议停用ICIs泼尼松剂量减至≤ 10mg/ 日, 且肝脏毒性≤ 1 级,可重新ICIs 治疗
每1~2 天检测1 次肝功能
如麦考酚酯效果仍不佳,可选加用他克莫司
请肝病专家会诊
进行肝脏CT 或超声检查
考虑肝脏活检
G4
AST 或ALT >20 倍ULN
总胆红素>10 倍ULN
胃肠毒性(腹泻/ 结肠炎)
分级
描述
Ⅰ级推荐
Ⅱ级推荐
Ⅲ级推荐
G1
无症状;只需临床或诊断性观察(1 级腹泻≤ 4次/ 日)
化验检查:血常规、肝肾功能、电解质、甲状腺功能
粪便检查:镜检白细胞、虫卵、寄生虫、培养、病毒、艰难梭菌霉素、隐孢子虫和培养耐药病原体
可继续ICIs 治疗
必要时口服补液、使用止泻药物对症处理
避免高纤维/ 乳糖饮食
G2
腹痛; 大便黏
液或带血(2 级腹泻频率4~6次/ 日)
化验检查和粪便检查同上
有结肠炎体征行胃肠X 线检查
预约结肠镜检查和活检
暂停ICIs 治疗
无需等待结肠镜检查即可开始激素治疗
口服泼尼松,1mg/(kg·d)
如48~72 小时激素治疗无改善或加重:增加剂量至2mg/(kg·d);考虑加用英夫利西单抗
G3~G4
G3:剧烈腹痛;
大便习惯改变;需要药物干预治疗;腹膜刺激征(3 级腹泻频率≥ 7 次/ 日)
G4:症状危及生命;需要紧急干预治疗
化验检查和粪便检查同上
有结肠炎体征推荐腹盆腔增强CT
预约结肠镜检查和活检
每天复查血常规、肝肾功能和电解质、CRP
饮食指导(禁食、流食、全肠外营养);
G3 暂停ICIs 治疗;G4 永久停用ICIs 治疗,静脉甲基泼尼松龙2mg/(kg·d),无需等待结肠镜检查即可开始激素治疗,如48 小时激素治疗无改善或加重,在继续应用激素的同时考虑加用英夫利西单抗,如果英夫利西单抗耐药,考虑维多珠单抗
肺毒性(肺炎)
分级
描述
Ⅰ级推荐
Ⅱ级推荐
Ⅲ级推荐
G1
无症状; 局限于单个肺叶或<25%的肺实质
基线检查: 胸部CT、血氧饱和度、血常规、肝肾功能、电解质、TFTs、ESR、肺功能
考虑在3~4 周后复查胸部CT 及肺功能
如影像学好转,密切随访并恢复治疗
如影像学进展,升级治疗方案,暂停ICIs 治疗
如影像学无改变,考虑继续治疗并密切随访直至出现新的症状
酌情痰检排除病原体感染
每2~3 天进行自我症状监测,复查血氧饱和度
每周复诊,跟踪症状变化、胸部体检、重复血氧饱和度及胸部CT
G2
出现新的症状/或症状恶化,包括:呼吸短促、咳嗽、胸痛、发热和缺氧;涉及多个肺叶且达到25%~50% 的肺实质,影响日常生活,需要使用药物干预治疗
行胸部高分辨率CT,血常规、肝肾功能、电解质、肺功能分析
暂停ICIs 治疗,直至降至≤ G1
静滴甲基泼尼松龙,1~2mg(/ kg·d),治疗48~72 小时后,若症状改善,
激素在4~6 周内按照每周5~10mg逐步减量; 若症状无改善, 按G3~G4 反应治疗;如不能完全排除感染,需考虑加用经验性抗感染治疗
3~4 周后复查胸部CT
临床症状和影像学缓解至≤ G1,免疫药物可在评估后使用
行鼻拭子、痰培养及药敏、血培养及药敏、尿培养及药敏等检查排除病原体感染
每3 天监测一次:病史和体格检查、血氧饱和度(静止和活动状态下)
每周复查胸部CT、血液检查、肺功能
酌情行支气管镜或支气管镜肺泡灌洗,不典型病变部位考虑活检
G3
严重的新发症状,累及所有肺叶或>50% 肺实质,个人自理能力受限, 需吸氧,需住院治疗
行胸部高分辨率CT,血常规、肝肾功能、电解质、肺功能分析
永久停用ICIs 治疗,住院治疗,如果尚未完全排除感染,需经验性抗感染治疗;必要时请呼吸科或感染科会诊;静脉滴注甲基泼尼松龙,2mg/ (kg•d),酌情行肺通气治疗;激素治疗48 小时后,若临床症状改善, 继续治疗至症状改善至≤ G1, 然后在4~6 周内逐步减量;若无明显改善,可考虑接受英夫利昔单抗(5mg/kg) 静脉滴注,或吗啡麦考酚,1g/ 次,2 次/ 日,或静脉注射免疫球蛋白
行鼻拭子、痰培养、血培养、尿培养等检查排除病原体感染
行支气管镜或支气管镜肺泡灌洗,不典型病变部位考虑活检
G4
危及生命的呼吸困难、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 需要插管等紧急干预措施
类风湿性关节炎
分级
描述
Ⅰ级推荐
Ⅱ级推荐
Ⅲ级推荐
G1
轻度疼痛伴炎症症状(通过 运动或加温 可改善),红 斑,关节肿胀
继续 ICIs
NSAIDs(如4~6周萘普生,0.5g,2次 / 日)
如果NSAIDs 无效,考虑使用2~4
周泼尼松,10~20mg/ 日;如果症状
没有改善,升级为 2 级管理治疗
考虑受损关节腔内给予糖皮质激素,主要取决于受损关节的位置和数目
G2
中度疼痛伴炎症改变,红斑,关节肿胀;影响使用工具性ADL(ADL)
暂停 ICIs
使用4~6周泼尼松,0.5mg/(kg•d), 如果症状没有改善,升级为 3 级管理治疗
如果4周后症状没有改善,推荐请
内分泌科会诊
评估是否有炎症 性关节炎,是否需要关节腔内注射治疗和检查早期骨损伤情况
G3
重度伴有炎症表现的剧痛,皮肤红疹或关节肿胀;不可逆的关节损伤;残疾;自理ADL受限
暂停或永久停用 ICIs
使用 4~6 周泼尼松,1mg/(kg•d)
如果 2 周内症状没有改善,请内分
泌科会诊
考虑其他免疫抑制药物
(如甲氨蝶呤、柳氮磺胺嘧啶或来氟米特等)
对糖皮质激素和抗炎治疗效果不佳的顽固性或重度的关节炎,考虑使用托珠单抗或英夫利西单抗
肌炎或肌痛
分级
描述
Ⅰ级推荐
Ⅱ级推荐
Ⅲ级推荐
G1
轻度症状伴或不伴疼痛
继续 ICIs
全面评估患者肌力
监测肌酸激酶、醛缩酶、转氨酶(AST、ALT)和乳酸脱氢酶(LDH)等
如果肌酸激酶水平升高并伴有肌力减弱,可给予糖皮质激素治疗
排除相关禁忌证后,可给予对乙酰氨基酚或NSAIDs 止痛治疗
G2
中度症状伴或不伴疼痛,影响使用工具性 ADL
暂停 ICIs 直至相关症状得到控制,肌酸激酶恢复至正常水平并且泼尼松剂量 <10mg
排除相关禁忌证后,可给予 NSAIDs 止痛治疗
如果肌酸激酶≥3倍ULN,按照0.5~1mg/(kg•d) 泼尼松(或等效剂量其他药物) 给予治疗
G3
重度症状伴或 不伴疼痛,影响自理ADL
暂停 ICIs 直至 G1
考虑收住入院
请内分泌科或神经内科会诊
使用 1mg/(kg•d)甲基泼尼松龙(或等效剂量其他药物)
考虑静脉免疫球蛋白治疗
考虑血浆置换
输注反应
分级
描述
Ⅰ级推荐
Ⅱ级推荐
Ⅲ级推荐
G1
轻度一过性反应
不必中断输液,或下调输液速度
暂停输液,直至问题解决
自行选用 NSAIDs、抗组胺药物、糖皮质激素等
后续治疗考虑增加预处理步骤
G2
较重的反应
中断输液,予以对症
处理(如抗组胺药、
NSAIDs)
24 小时内预防性用药
G3
延迟性(如不必快速对症进行处置,或暂时停止输液)初始处理后症状再发住院治疗处理后遗症
永久停用 ICIs
予以对症处理,同时请过敏相关的专科会诊
G4
威胁生命的后果
永久停用 ICIs,需要
紧急处理
神经毒性、重症肌无力(MG)
分级
描述
Ⅰ级推荐
Ⅱ级推荐
Ⅲ级推荐
G1
无
G2
MG严重程度评 分1~2级,症状 影响ADL
暂停 ICIs
吡斯的明,30mg/次,3次/ 日,可逐渐将剂量增加到 120mg/次,4次/日
可以给予泼尼松,1~1.5mg/(kg•d),口服
G3 -G4
MG严重程度评 分3~4 级,生活不能自理,日常生活需要帮助并可能危及生命
永久停止 ICIs
住院治疗,并请神经科会诊
甲基泼尼松龙起始量为 1~2mg(/ kg•d),
根据病情调整剂量
避免使用可能加重肌无力的药物
免疫球蛋白0.4g/
(kg•d) 或者血浆置换,连续5天
注意肺功能、神经系统症状
格林 - 巴利综合征
分级
描述
Ⅰ级推荐
Ⅱ级推荐
Ⅲ级推荐
G1
无
G2
中度, 影响工具性ADL
永久停止 ICIs
住院治疗,ICU 级别监护,
密切监测神经系统症状和呼吸功能
请神内科会诊
免疫球蛋白,0.4g(/ kg•d),或者血浆置换,连续 5 天
对疼痛患者,给予非阿片
类药物治疗疼痛
试验性应用甲基泼尼松龙,2~4 mg/(kg•d),随后逐渐缓慢减量
甲基泼尼松龙,1 g/ 日,连续 5 天,与免疫球蛋白或血浆置换联合应用
G3
重度,自我护理能力受限,需要帮助
G4
危及生命,需要紧急治疗
无菌性脑膜炎
分级
描述
Ⅰ级推荐
Ⅱ级推荐
Ⅲ级推荐
G1
轻度,无脑神经症状,不影响患者工具性 ADL
暂停 ICIs
泼尼松,0.5~1mg/(kg•d)
在脑脊液结果明确以前,经验性给予抗病毒(静脉给予阿昔洛韦)及抗生素治疗
G2
中度,影响患者工具性ADL
暂停 ICIs
甲基泼尼松龙,1mg/(kg•d)
神内科会诊
G3
重度,生活不能自理,日常生活需要帮助
永久停止 ICIs
甲基泼尼松龙,1mg/(kg•d)
神内科会诊
G4
危及生命,需要紧急治疗
脑炎
分级
描述
Ⅰ级推荐
Ⅱ级推荐
Ⅲ级推荐
G1
轻度,无脑神经症状,不影响患者工具性 ADL
暂停 ICIs
甲基泼尼松龙,1~2mg/(kg•d)
在脑脊液结果
明确以前,给
予经验性抗病毒(静脉给予
阿昔洛韦) 及
抗生素治疗
G2
中度,影响患者工具性 ADL
G3
重度,生活不能自理,日常生活需要帮助
永久停止 ICIs
神内科会诊
甲基泼尼松龙,1~2mg/(kg•d)
如果症状严重或者出现寡克隆带,给予甲基泼尼松龙,1g/ 日,连续 3~5 天,同时给予免疫球蛋白,0.4g/(kg•d),连续 5 天。
如果病情进展或出现自身免疫性脑病,给予利妥西单抗或者血浆置换
G4
危及生命,需要紧急治疗
横断性脊髓炎
分级
描述
Ⅰ级推荐
Ⅱ级推荐
Ⅲ级推荐
G1
轻度,无脑神经症状,不影响患者工具性 ADL
永久停止 ICIs
请神内科会诊
给予甲基泼尼松龙,2mg/(kg•d)
根据病情,可给予高剂量
甲基泼尼松龙,1g/ 日,连续 3~5 天
免疫球蛋 白,0.4g/(kg•d),连续5 天,或者血浆置换
G2
中度,影响患者工具性 ADL
G3
重度,生活不能自理,日常生活需要帮助
G4
危及生命,需要紧急治疗
血液毒性: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
分级
描述
Ⅰ级推荐
Ⅱ级推荐
Ⅲ级推荐
G1
Hb 正常下限~100g/L
继续 ICIs,同时密切随访
G2
Hb100~80g/L
暂停或者永久停用 ICIs
使用 0.5~1mg/(kg•d)泼尼松
G3
Hb<80g/L;考虑输血
永久停用 ICIs
泼尼松,1~2mg/(kg•d)
输注红细胞纠正贫血,使非心脏病患者Hb达到70~80g/L
根据患者情况确定是否请血液科会诊
叶酸,1mg/ 日
G4
危及生命,需要紧急治疗
永久停用 ICIs
请血液科会诊
泼尼松,1~2mg/(kg•d),如果无效或恶化,给予免疫抑制剂,如利妥昔单抗、免疫球蛋白、环孢素和吗替麦考酚酯等
可根据指南输注红细胞纠正贫血
再生障碍性贫血
分级
描述
Ⅰ级推荐
Ⅱ级推荐
Ⅲ级推荐
G1
中性粒细胞>0.5×109/L,骨髓增生程度< 正常 25%,外周血小板计数> 20×109/L,网织红细胞计数>20×109/L
暂停 ICIs,密切随访
造血生长因子治疗
根据指南进行输血
G2
骨髓增生程度<正常 25%,中性粒细胞 <0.5×109/L,外周血小板计数<20×109/L,网织红细胞计数<20×109/L
暂停 ICIs,每天密切随访,造血生长因子治疗
ATG+环孢素
输血支持治疗
HLA分型和骨髓移植评估
G3- G4
骨髓增生程度<正常25%,中性粒细胞 <0.2×109/L,外周 血小板计数<20×109/L,网织红细胞计数<20×109/L
暂停 ICIs,每天密切随访
血液科会诊
造血生长因子治疗 ATG+ 环孢素
环磷酰胺治疗
输血
对难治性患者给予艾曲波帕和支持治疗
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
分级
描述
Ⅰ级推荐
Ⅱ级推荐
Ⅲ级推荐
G1
血小板计数正常下限~75×109/L
继续ICIs,并密切临床随访和实验室检查
G2
血小板计数75×109/L~50×109/L
暂停 ICIs,密切随访及治疗,如果恢复到1级可继续治疗
给予泼尼松,0.5~2mg(/ k g•d),口服,持续 2~4周,然后在4~6周内逐渐减量
如果需要快速升高血小板,免疫球蛋白可以和糖皮质激素一起应用
G3
血小板计数50×109/L~25×109/L
暂停 ICIs,密切随访及治疗,如果恢复到 1 级可继续治疗
血液科会诊
泼尼松,1~2mg/(kg•d),口服,如果无缓解或者恶化,继续使用泼尼松,并联合静脉输注免疫球蛋 白,1g/kg,并根据需要重复使用
利妥昔单抗、血小板生成素受体激动剂
G4
血小板计数 < 25×109/L
获得性血友病
分级
描述
Ⅰ级推荐
Ⅱ级推荐
Ⅲ级推荐
G1
凝血因子活性 5%~40%及
0.05~0.4IU/ml
暂停使用 ICIs,严密评估风险和获益后决定能否重新使用
给予 0.5~1mg/(kg•d)泼尼松
输血支持治疗
如有出血,请血液科会诊
G2
凝血因子活性 1%~5%及
0.01~0.05IU/ml
暂停使用 ICIs,严密评估风险和获益后决定能否重新使用
血液科会诊
根据 Bethesda 法检测抑制物的表达水平选择凝血因子替代治疗
给予 1mg/(kg•d)泼尼松 ±
利妥昔单抗 ±1~2mg/(kg•d)
环磷酰胺
输血支持治疗
G3- G4
凝血因子活性 <1% 及
<0.01IU/ml
永久停止使用 ICIs
血液科会诊
根据 Bethesda 法检测抑制物的表达水平选择凝血因子替代治疗
给予 1mg/(kg•d)泼尼松 ±
利妥昔单抗 ±1~2mg/(kg•d)
环磷酰胺
输血
如果继续恶化,给予环孢素或免疫抑制剂治疗
肾脏毒性
分级
描述
Ⅰ级推荐
Ⅱ级推荐
Ⅲ级推荐
G1
无症状或轻度症状
仅有临床观察或诊断所见
肌酐水平增长
>26.5μmol/L
肌酐1.5~2倍ULN
继续 ICIs 但是寻找可能的原因
不需要干预
每 3~7 天复查肌酐和尿蛋白
G2
中度症状
影响工具性 ADL
肌酐 2~3 倍 ULN
暂停 ICIs
需要局部的或非侵入干预
每 3~7 天复查肌酐和尿蛋白
请肾内科会诊
排除导致肾衰的其他原因所致肾衰,给予0.5~1mg/(kg•d) 泼尼松如果降至 G1,推荐应用 ICIs
G3
重症或临床症状明显, 不会立即危及生命
致残
影响个人 ADL
肌酐>3倍ULN
或>353.6μmol/L
永久停用 ICIs
需要住院治疗或延长住院时间
每 24 小时监测肌酐和尿蛋白
请肾内科会诊
给予泼尼松 / 甲基泼尼松龙,1~2mg/(kg•d)
若使用激素 1 周后,仍>G2,可考虑加用:硫唑嘌呤/环磷酰胺/ 环孢霉素/英夫利西单抗 /霉酚酸
G4
危及生命
永久停用 ICIs
需要紧急干预
每 24 小时监测肌酐和尿蛋白
请肾内科会诊
给予泼尼松/甲基泼尼松龙
1~2mg/(kg•d)
若使用激素 1 周后,仍>G2,可考虑加用:
毒性管理
硫唑嘌呤/环磷酰胺/环孢霉素/英夫利西单抗/霉酚
建议透析
心脏毒性
分级
描述
Ⅰ级推荐
Ⅱ级推荐
Ⅲ级推荐
G1
轻度一过性反应,不必 中断输液,不必干预
治疗前推荐检查 ECG 和检测 BNP、心梗标志物(肌酸激酶和肌钙蛋白)
轻度异常者治疗期间密切随访
G2
治疗或者中断输液,对症处置(如抗组胺药、NSAIDs、麻醉药或静脉输液等);24 小时内预防性用药
请心内科积极处置基础疾病(心衰、房颤等)
主动控制心脏疾病分析按因素(包括高血压、高血脂、吸烟和糖尿病等)
G3
延迟性(如不必快速对症进行处置,或暂时停止输液);初始处理后症状再发;住院治疗处理后症状未能完全缓解
立即请心内科会诊
完 善 ECG 检 查、 心 肌 损 伤 标 志 物 (肌酸激酶和肌钙蛋白)、炎性标志物
(ESR、CRP、WBC)
心脏彩超或 MRI 检查
心电监护
永久停用 ICIs
给予甲基泼尼松龙冲击,1g/ 日,持续3~5天,治疗至心功能恢复基线后,在4~6 周内逐渐减量
评估其他原因:病毒滴度、超声心动图、症状严重时行活检
G4
威胁生命的后果;需要紧急处理
永久停用 ICIs
立即请心内科会诊
完 善 ECG 检 查、 心 肌 损 伤 标 志 物(肌酸激酶和肌钙蛋白)、炎性标志物(ESR、CRP、WBC)
心脏彩超或 MRI 检查
心电监护
给予甲基泼尼松龙冲击,1g/日,持续3~5天,治疗至心功能恢复基线后,在4~6 周内逐渐减量
针对心衰等,给予对症支持治疗
激素治疗 24小时 无改善,考虑加用 ATG/英夫利西单抗
眼毒性:葡萄膜炎
分级
描述
Ⅰ级推荐
Ⅱ级推荐
Ⅲ级推荐
G1
无症状的;仅作临床或诊断性的观察
继续 ICIs
一周内请眼科会诊;酌情使用润滑液滴眼
G2
前葡萄膜炎,提示医疗干预
暂停 ICIs
在开始葡萄膜炎治疗之前请眼科会诊
配合眼科医师,局部或系统性使用糖皮质激素
考虑使用睫状肌麻痹剂
G3
后葡萄膜炎或全葡萄膜炎
永久停用 ICIs
根据发病的严重程度、前期对ICIs 治疗的获益以及对糖皮质激素治疗的反应,谨慎选择少部分患者恢复 ICIs 治疗
开始激素治疗前请眼科会诊,根据建议使用局部或全身糖皮质激素治疗
G4
患侧眼睛失明
永久停用 ICIs
开始任何治疗前请眼科会诊,在指导下使用局部或全身糖皮质激素治疗
眼毒性:巩膜炎
分级
描述
Ⅰ级推荐
Ⅱ级推荐
Ⅲ级推荐
G1
无症状的仅作临床或诊断性的观察
继续 ICIs;一周内请眼科会诊
酌情使用润滑液滴眼
G2
有症状的,日常活动受限,视力轻度下降
暂停 ICIs
在开始巩膜炎治疗之前请眼科会诊
配合眼科医师,局部或系统性使用
糖皮质激素、睫状肌麻痹剂
G3
有症状的,日常活动受限,视力显著下降
永久停用 ICIs
根据发病的严重程度、前期对 ICIs治疗的获益以及对糖皮质激素治疗的反应,谨慎选择少部分患者恢复ICIs 治疗
开始激素治疗前请眼科会诊,根据建议使用局部或全身糖皮质激素治疗
G4
患侧眼睛失明
永久停用 ICIs
治疗前请眼科会诊,在指导下使用局部或全身糖皮质激素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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